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