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可以的。
2、股权登记日为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
3、只有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4、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没有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该日为登记日或R日,在登记日下午收盘时(下午3点钟)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就由券商系统自动登记。
5、扩展资料: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
6、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7、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登记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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