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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通报了修订草案三审稿拟作的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关于网络间谍行为的规定,针对信息网络的特点,明确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等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属于间谍行为。
二是,平衡赋权与限权,增加救济程序,规定经采取相关措施,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安全风险或者信息内容已经消除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恢复传输和相关服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