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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保 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省本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由1300元调整为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起付线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确定范围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在职人员支付比例提高至7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至80%,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增加10个百分点。
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确定比例支付(不计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累计)。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