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上市公司“董监高”被罚!
6月19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杭州高新副董事长叶峰因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被合计罚款160万元。董事周建华因短线交易,被罚款30万元。
2022年11月,杭州高新曾公告称,其董事叶峰、周建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2月,杭州高新因未按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多项信披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处以60万元的罚款,实控人高长虹及多名“董监高”被一同开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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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举牌线未披露
限制转让期内买卖
首先来看杭州高新副董事长兼股东叶峰的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叶峰控制使用其本人及他人共计9个证券账户交易“杭州”高新股票。2021年1月合计持有1057.46万股,占杭州高新总股本的8.35%,首次超过5%并达到最高点。此后,叶峰继续交易“杭州高新”股票,持股比例多次减少或者增加1%。
2021年1月8日(超比例后次交易日)至2022年11月22日,叶峰账户组累计买入1093.03万股,成交金额约1亿元;累计卖出1831.99万股,成交金额1.71亿元,买卖金额合计2.71亿元。经计算,限制转让期内转让无违法所得。
浙江证监局指出,叶峰在持股比例达到5%后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其后所持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时也未按规定通知并予以公告;且在限制转让期内,叶峰继续转让“杭州高新”股票。
基于此,浙江证监局对叶峰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杭州高新”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Wind数据显示,叶峰出生于1986年,系杭州高新副董事长,并任杭州及时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呼保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
持股方面,杭州高新2021年年报披露,叶峰当年新进前十大股东,持股1.95%。截至2023年一季度,叶峰持股1.98%,为第十大股东。
短线交易被罚30万
再来看董事周建华短线交易的情况:
经查,周建华自2020年4月起担任杭州高新董事。2020年4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周建华控制使用5个证券账户交易“杭州高新”,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
交易金额上,周建华合计买入685.72万股,成交金额8177.80万元,合计卖出584.94万股,成交金额7045.60万元。
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属于短线交易。由此所得的收益归该公司所有,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基于此,浙江证监局对周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据杭州高新披露,周建华出生于1985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毕业。除任杭州高新董事外,周建华还任福建美滋颜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伟健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务。
周建华同样为杭州高新的股东。2023年一季报显示,周建华持股比例3.33%,为杭州高新第六大股东。
去年11月被立案
“董监高”频繁被罚
公开信息显示,杭州高新成立于2004年11月,于2015年6月登陆创业板市场,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自上市当年触及历史高位后,近年来杭州高新股价“跌跌不休”。截至发稿,杭州高新总市值仅余12亿元。
业绩方面,今年一季度杭州高新实现营业收入7154.23万元,同比增长6.55%,归母净利润为-711.23万元,同比下降662.07%。
叶峰和周建华被立案,还是在去年的11月。彼时杭州高新公告称,其董事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被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
在此之前,2022年7月,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东杭集团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理由是超比例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同年12月,杭州高新因未按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等多项信披问题,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杭州高新实控人高长虹被处罚90万元,时任总经理楼永富、董事会秘书蒋鹏、财务总监缪勇刚等人均被处罚。
今年2月,深交所对蒋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深交所指出,蒋鹏作为公司董秘,明知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未督促及时对外披露,也未履行报告责任,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连遭处罚之际,杭州高新高管层持续动荡。今年3月,杭州高新总工程师吴畏、副总经理胡炳林先后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5月31日,董事会秘书蒋鹏提出辞职。6月9日,另一名副总经理凌勇同样以个人原因为由,辞去副总职务。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